各学院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5年以前各类科研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黑科教函【2019】310号)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15年以前取得立项尚未结题的项目进行组织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项目包括2015年以前立项并未结题的黑龙江省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前期培育项目、新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等(附件1)。
二、结题清理工作最终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填写黑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验收报告(附件2)一式三份,白布纹封皮,左侧装订。纸质件于10月31日前送至主楼719室,同时电子版发送至15145091680@163.com信箱。
三、未达到结题条件的项目由负责人统一提出书面申请并填报申请终止项目研究情况说明表(附件3),对于因客观因素导致研究失败的研究项目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佐证,上述各项项目不再允许延期。不能提供相关情况的将进行强制终止,终止项目的剩余经费按照相关财务规定进行统筹管理,对于被强制终止项目负责人,学校将相关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四、联系人:常敬礼、李其林,联系电话:55190760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
2019年8月12日
发布机构:新闻中心 | 责任编辑:徐小添 | 发布时间:2019-08-12 11:40 | 浏览人次